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 号)、《关于做好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
4 号)和中大《关于做好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1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70 | 60 | 60 | 90 | 90 |
2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03 | 法语语言文学 | 405 | 60 | 60 | 90 | 90 |
3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04 | 德语语言文学 | 395 | 60 | 60 | 90 | 90 |
4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05 | 日语语言文学 | 380 | 60 | 60 | 90 | 90 |
5 | 055100 | 翻译 | 01 | 英语笔译 | 380 | 60 | 60 | 90 | 90 |
6 | 055100 | 翻译 | 05 | 日语笔译 | 380 | 60 | 60 | 90 | 90 |
7 | 055100 | 翻译 | 07 | 法语笔译 | 380 | 60 | 60 | 90 | 90 |
8 | 055100 | 翻译 | 09 | 德语笔译 | 380 | 60 | 60 | 90 | 90 |
备注:“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代码 11)无上学校线考生 |
2.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
(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3. 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
数为准:
方向代码 | 方向名称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公开招考计划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18 | 7 | 11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5 | 4 | 1 |
050204 | 德语语言文学 | 4 | 3 | 1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8 | 5 | 3 |
055101 | 英语笔译 | 24 | 10 | 14 |
055105 | 日语笔译 | 4 | 3 | 1 |
055107 | 法语笔译 | 4 | 3 | 1 |
055109 | 德语笔译 | 3 | 1 | 2 |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补充材料(一)资格审查材料
请复试考生于 3 月 24 日 12:00 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zhaoxingx@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
-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 初试准考证。
3.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8.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请于 3 月 24 日
12:00 前提供以上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xingx@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4.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 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 各专业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
(3)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大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1.中大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 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大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
中大外国语学院赵老师电话:020-84113600
(二)申诉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电话:020-84113133
(三)监督
中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大外国语学院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