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研究生,学生通过考试取得研究生课程的合格成绩后,由省自考委核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课程合格证书。获得写实性学历证书,且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有关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由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主考学校审核后,由主考学校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自考研究生报考条件有:
**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历是国家承认的,**教育本科往届生可以直接以本科生的资格报考。而**教育应届本科生由于报考时(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历的资格报考,不同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
**高校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两年或者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可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自考本科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自考专科毕业生:自考专科毕业生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每年12月份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本地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