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9号)的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录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名单 1.通过申请材料形式审核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关于提交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材料的通知》,我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考核总分:800分。 3.考核办法:以复试为主。考核小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考核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考核内容 考核考核内容由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专业能力考核(300分) 首先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10-12分钟PPT介绍教育经历、学业情况、专业特长、科研经历和成果、未来科研兴趣及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等。然后进行专业问答(约5分钟)。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硕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综合素质考核(400分) 考核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及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考核成绩 1.由考核小组评分得出的3部分分数加总得出最终考核成绩。 2.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最终考核成绩低于 480分)。 (3)审核材料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电话: 15180736519 (二)申诉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大气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0日
港澳台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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