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卫生毒理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报考我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接收报考与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临床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考生,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调剂到‘卫生毒理学’专业要求初试英语≥60 分,政治成绩为≥50 分 2. 自命题科目相同,科目为:卫生综合,成绩为≥160分(卫生毒理学),成绩为≥170分(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申请调剂到‘卫生毒理学’专业的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3月22日。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也适用院内调剂),院外考生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方式向调出单位申请,调出单位若同意则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调出该生并告知考生结果,无须在审批表上盖章)。考生须于2023年3 月 22日 17:00前扫描审批表电子版发至邮箱daiwh@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PDF文件)。 3.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代老师,电话:020-87330519, 附件: 2023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院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