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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重点理解!23中大《616+808哲学史基础》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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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考研666 发表于 2022-11-18 09: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子齐物论

01.两层含义
a) 齐同万物,使万物一齐
b) 齐同“物论”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庄子·齐物论》)


从此物看,对方为“彼”;然而从彼物自己一方面看,它即是“此”。这表明,物与物之间这种彼此的区分,是极其相对、极不确定的。经验事物在性质、功能上的种种区分,既然都是在相与对待的情况下才出现的,是极不确定与极可变动的,那么,在本然的意义上,在未落入对待的情况下,它们实际上是“齐同”、“齐一”的。

由于人的认知及其分辨纯为主观、极不可靠,是“随其成心而师之”造成,则人的这种认知与分辨完全没有意义。因此,庄子写作《齐物论》,不仅意在齐同万物,而且要齐同种种对物的认知与论说,即齐同种种“物论”。

02.回应公孙龙“白马非马”
a) 白马非马
公孙龙提出的论题,关涉名词概念与其所指谓的事实的差异性问题:
Ø 事实层面:白马是马。
Ø 名词概念层面:白马含有,白色和马这两个概念,而马这个概念又和白马这个概念有区别,故白马非马。

b)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齐物论》)
Ø 指:名词概念及其所指;非指:不同于所指的概念à事实;非马:马这一事实。
Ø 人的认知将事实放在一种对待关系之中,使事实得以被区别开来,因而不可靠。对事实进行分判之后,再给一称谓,就更不可靠。所以把天地归为一指,进而将马归为一物也是无妨。(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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