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和《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开展了2023年接受免试生的预报名工作,详见《中大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预报名申请的通知》,并制定接收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 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报名与复试 1. 申请者参照《中大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预报名申请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各专业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相近专业在征得考生同意且仍有剩余推免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相互调整。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 1. 预录取学生完成体检。学生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考生最迟须于10月12日前将体检表提交或寄送至航空航天学院办公室。 2. 所有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9月23日起考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截止时间:考生须在2022年9月28日14: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复试”截止时间:考生须在2022年9月28日16: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待录取”确认时间:我院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后,所有预录取考生须于2022年9月28日20: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明确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3.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咨询电话:0755-23260025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大深圳校区理学园西437办公室,邮编518107。 航空航天学院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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