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1、空间物理学(070802)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大气科学专业,且在原专业已复试合格但未被原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资源与环境不分方向(085709)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与中山大学资源与环境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学位)的优秀生源。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空间物理学(070802): ①学术学位; ②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③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自命题科目为:874大气科学专业基础与数理化学基础。 2、资源与环境不分方向(085709) ①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成绩为≥ 50 分、数学(一)或数学(二)成绩为≥ 60 分; ②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成绩为≥ 60分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应用统计、数学、统计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资源与环境、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光电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土木水利等。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2日。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方式向调出单位申请,调出单位若同意则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调出该生并告知考生结果,无须在审批表上盖章),考生须于2023年4月2日 23:00前扫描审批表电子版及考生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liuying28@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单独的PDF文件,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3.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3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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