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报考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的优秀生源。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的考生。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成绩为≥55分;303 数学(三),成绩为≥90分。 2. 自命题科目相同,科目为:801 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成绩为≥90分。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3月24日上午11:00。 2.下载并填写《2023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包括审批表审核盖章,以及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调出),考生须于2023年3 月24日11:00前扫描审批表、考生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发至邮箱puhkmac@mail.sysu.edu.cn,审批表原件于复试时提交。 3.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唐老师 电话:020-84113279 周老师 电话:020-84036956 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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