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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动态]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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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考研咨询师 发表于 2023-3-23 15: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22〕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 (类别) 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金融专业学位硕士各类别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 号
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
方向
代码
方向
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1
025100
金融(普通计划)
69
不分
方向
395
55
55
80
80
2
025100
金融 (少干计划)
69
不分
方向
330
50
50
75
75
3
025100
金融 (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
69
不分
方向
330
50
50
75
75


2.我院学术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 号
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
方向
代码
方向
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1
020200
应用经济学
69
不分
方向
360
55
55
90
90


3.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专业代 码
专业
名称
方向
代码

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
外语
管理类 综合能力


1


125100

工商
管理


01

工商管理 (MBA,非 全日制)


200


50


120
通过或有条件通
过提前面试的考
生适用国家 A 类
分数线
(167/41/82)


4.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各专业 (类
别) 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 (类别) 参加复试的考 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见附件 1)。
5.各专业 (类别) 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
数为准:
学科专业 (方向) 代码
学科专业 (类别) 名称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公开招考计划
025100
金融(普通计划)
23
4
19
025100
金融 (少干计划)
4
0
4
025100
金融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
1
0
1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5
1
4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
3
0
125100
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
70
0
70
6.我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25100 工商管理 (MBA, 非全日制) 的调剂公告将另行在官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3 月 26 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1.请将资格审查 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 (命名为姓名+专业+资 格审查材料) 2.请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 (命名为姓名+专业+复试补充材料)】, 发送邮件至 bsmazs@mail.sysu.edu.cn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


-姓名-硕士复试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 一) 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应加盖学校 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 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如有) 。(毕业 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 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 面考察,请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 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 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 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020200 应用经济学学术学 位/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 一) 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500 分, 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 (含外语应用能力 考核) 不少于 20 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 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 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 (100 分)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100 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300 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 (实验) 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 一) 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300 分, 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考核办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二)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 及能力为主。正常批次考生应参加所有复试环节;提前面试


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只须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无需 再参加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240 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 管理潜质及英语应用能力。
考核方式:面试 (不少于 20 分钟)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 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 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 题进一步提问。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60 分)
考试时长:90 分钟
考试形式:现场笔试 (闭卷)
考试范围与参考书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作者: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出版时间:2022 年 9 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按卷面成绩 (满分为 100 分) 的 60%折算后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各专业 (类别)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 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 成绩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
少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专项计划分别单独 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提前面试通过、提前 面试有条件通过、正常批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
(3)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 (适用于 125100 工商管 理专业学位考生,考卷卷面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 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 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 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 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 4 月 9 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 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 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 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 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 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九、咨询、 申诉及监督
( 一) 咨询
中山大学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3263786
(二) 申诉
中山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755-23263798
(三) 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1.复试名单
2. 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4. 中山大学体格检查表 (拟录取考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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