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2023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中大2023年拟面向广东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涉及医疗卫生改革、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与实践等相关部门的在职人员招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方向 学科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代码:107401,方向:不分方向(单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25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 [url=]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url] 6.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7.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8.考生须符合招生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经验要求。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报时须选择中山大学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中山大学报名点的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初定为10月31日至11月4日,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url=]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网站的系列公告[/url]),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有关事宜,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公告。 3.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报考点核验。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科目 初试:(1)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单考)、(2)240英语(单考)、(3) 650 卫生综合(单考) 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①《社会医学》第5版,李鲁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预防医学类专业用。 ②《卫生事业管理学》(第4版),梁万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预防医学类专业用。 复试:综合考核,不指定参考书目 六、初试安排 [url=]1.[/url]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大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已确认中大报考点的考生须注册粤康码,同时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gdsksy),按要求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遵守各级各类防疫要求。请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本人的考场座位安排情况及考试注意事项。 七、考试方式及录取 单独考试的3门初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第一学年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后进入硕士论文阶段。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按3年收取,每生每年45000元,[url=]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并在中山大学研究[/url]生招生网上公布。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承担。 3.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负责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住宿、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1.中大公共卫生学院学术与教务工作办公室(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大北校区办公楼后座307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20)87330519; 2.中大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8411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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