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 | 学科 代码 | 专业 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1 | 070200 | 物理学 | 070201 | 理论物理 | 295 | 50 | 50 | 60 | 60 |
| 2 | 070202 |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295 | 50 | 50 | 60 | 60 |
| 3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295 | 50 | 50 | 60 | 60 |
| 4 | 070207 | 光学 | 295 | 50 | 50 | 60 | 60 |
| 5 | 070200 | 物理学 | 070201 | 理论物理 | 275 | 45 | 45 | 55 | 55 | 士兵退役计划 |
2.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按学科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4. 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招收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考试招收计划 | 备注 | 070201 | 理论物理 | 27 | 6 | 21 |
| 070202 |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10 | 0 | 10 |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34 | 10 | 24 |
| 070207 | 光学 | 34 | 8 | 26 |
| 070201 | 理论物理 | 1 | 0 | 1 | 士兵退役计划 |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3月24日12:00前通过邮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及要求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身份证丢失,可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高清近期正面免冠生活照(面部要足够大且清楚)。 5.应届生学生证。 6.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毕业证书丢失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与原件等同效力的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或“与原件相符”章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8.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仅针对境外获得的前置文凭的考生)。 9.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10.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必须用原件扫描,不得用复印件扫描。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并编好目录(目录格式详见附件),在目录页下方手写“本人承诺,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用于本人参加2022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如有弄虚作假,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签署本人全名及日期(目录样式详见附件)。全部材料必须整理成为1个pdf文件,每页大小统一(不规则材料扫描时可使用A4白纸作为背景,以保证页面统一),并将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_考生姓名_统考硕士复试材料”。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考生编号_考生姓名_统考硕士复试材料”。材料提交邮箱地址为:phyzs@mail.sysu.edu.cn。 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如考生被录取,入学时将复查核对以上材料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补充材料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生可补充提供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满分为500分。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20%) 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包括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道德品质及心理素质情况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招生学科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即300分,为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4113393 (二)申诉 物理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8411339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物理学院 2022年3月22日 此文章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官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