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报考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的优秀生源。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1.在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2.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四)对考生初试科目的要求: 1.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成绩为≥50分。 2. 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科目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材料物理、环境学导论、海洋科学综合、化工原理、物理化学、腐蚀电化学、工科化学等,成绩为≥ 60分。 (五)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材料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海洋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医学工程等。
三、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 2.下载并填写《2021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可通过邮件、微信、QQ等方式向调出单位申请,调出单位若同意则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调出该生并告知考生结果,无须在审批表上盖章),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 12:00前扫描审批表电子版及“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社会服务、考生个人简历及本人对申请调剂专业的认识和入读计划等相关资料”发至邮箱: chenyb2@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单独的PDF文件,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或者于截止时间之前寄(交)原件到达以下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新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丰盛堂A204。 3.由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调入考生,并将有调入单位意见和盖公章的审批表送交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3.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 2021年 3 月 21 日
2021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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