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系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 我系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3.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个人简历(限1页A4纸),个人简历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个人简介、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职业发展规划。 2. 身份证原件及 2 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 A4 同一面),须在其中 1 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建行收费企业账户”。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3. 初试准考证。 5.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6.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各 1 份。 7.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各 1 份。 9.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10.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1.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12. 《心理学系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信息申报表》 1 份,最后 1 天日期填到笔试当天。请考生复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粤康码”。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 复试总分:满分 500,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 考核时间:2 门笔试 2.5 小时,面试不少于 10 分钟。 4. 考核办法:笔试+面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 专业课笔试(100 分) 1) 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考试时间:与外语笔试同时进行,合计 2.5 小时 3) 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分) 考试形式:笔试 80 分,面试 20 分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 10 分钟。 3) 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考核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b. 考核采取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 录取时按心理学专业排名(077100 心理学、045401 应用心理(全日制)分别单独排名,退伍士兵计划、普通少干计划分别单独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通知公告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的拟招生人 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 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1.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电话:020-39336030,020-39335843 (二)申诉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电话:020-39336030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心理学系 2021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附件3 心理学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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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心理学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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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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