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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大考研咨询师    时间: 2023-3-24 14:52
标题: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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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attach]3945[/attach]

二、资格审查
电子材料资格审查:请复试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zdkqyjs@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2023年4月2日下午)16:00-17:00前往研究生科(广州市陵园西路17号广联礼堂南侧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办公楼一楼)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字)。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以临床技能考核和面试为主。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评价方式:考生填写《大学综合表现情况表》(附件3)并提交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佐证资料,复试小组对考生大学期间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上述复试补充材料于3月27日前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zdkqyjs@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综合评价材料 ”,复试报到时核查原件。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考核方式:
(1)通用英语应用能力考核(40分)
复试专家小组建立通用英语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复试专家小组用英语提问,考生即刻回答。
(2)医学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考核(60分)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建立相关英语题库,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即刻将试题内容翻译成中文。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思想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临床实践能力、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了解情况等。
(1)临床技能考核(150分)
重点考查考生口腔临床诊疗操作的基本技能。临床技能考核项目主要为以下两项,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临床技能考核项目。临床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情况评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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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能力面试(150分)
由考生制作PPT并进行汇报,中英文皆可,时间3-5min。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和成果简介、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及其他相关内容。汇报后由专家提问,考生即问即答。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如果复试成绩也同分,则以“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300分)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电话:020-83869640
邮箱:zdkqyjs@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电话:020-83880049
通讯地址: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邮编:51005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光华口腔医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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