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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大考研咨询师    时间: 2023-3-24 10:16
标题: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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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名单
1.法学硕士复试名单
(1)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法学硕士各方向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法学硕士复试名单(见附件1)。
(2)根据我院2023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诉讼法学方向可接受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法学硕士考生申请方向调剂:
①初试总分达到375分、政治及外语达到50分、业务课达到90分,但未达到我院一志愿报考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②达到我院法学硕士一志愿报考方向复试分数线且初试总分达到375分、政治及外语达到50分、业务课达到90分的考生,如放弃一志愿报考方向的复试,可申请调剂。
诉讼法学方向拟接受2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如申请调剂的考生人数多于该方向拟接受的调剂复试名额,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往低分依次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排序,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外语课成绩排序,初试外语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符合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如有意申请调剂,须于3月26日(周日)下午17点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学硕士方向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高清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及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学硕调剂申请+考试编号+姓名”)。纸质版原件须于复试资格核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
2.法律硕士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符合我院法律硕士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备参加复试的资格。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法律硕士复试名单(见附件3)。
(2)2023年我院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方向30人,其中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5人,全日制法律(法学)15人,学制均为三年。目前法律(非法学)已招收涉外律师方向推免生2人,剩余公开招考计划13人;法律(法学)已招收涉外律师方向推免生1人,剩余公开招考计划14人。
(3)2023年我院在全日制法律(法学)新增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方向,公开招考20人,学制三年。
(4)具有我院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填写《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报考方向确认表》(见附件4),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考生可填写“普通方向”和“涉外律师方向”两个志愿,全日制法律(法学)考生可填写“普通方向”“涉外律师方向”和“国际仲裁方向”三个志愿。考生须于3月26日(周日)下午17点前将本人手写签名的表格高清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hezm@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及PDF文件命名规则为:“法硕方向确认+考试编号+姓名”)。纸质版原件须于复试资格核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
(三)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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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复试当天进行资格核查。核查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需能看清学校名称)。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11.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还应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专家须亲笔签名。
考生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资格核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5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
法学硕士各方向的笔试科目为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课。
法律(非法学)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法理学、民商法学和刑法学。
法律(法学)专业课的笔试科目为法理学。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面试
(1)面试包括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2)考核内容:外语应用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法学硕士各招生方向及法律硕士各招生专业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二等功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项各自单独排名,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排序,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外语课成绩排序,初试外语课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3.对于接受调剂的法学硕士招生方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全日制法律硕士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所填志愿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7。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4月23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我院将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二)申诉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
020-84115891(法律硕士)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法学硕士)
    shezm@mail.sysu.edu.cn(法律硕士)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件:
1.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学硕士复试名单
2.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学硕士方向调剂申请表
3.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复试名单
4.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报考方向确认表
5.中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7.中山大学体格检查表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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