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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大考研咨询师 时间: 2023-3-22 16:02
标题: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22〕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 向) 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 (方向) 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 (方向) 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 (方向) 参加 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见附件 2)。
3.各专业 (方向) 拟招生人数见附件 1,最终以实际录 取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考生于复试前一天下午 4-5 时到中山三院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600 号) 9 号楼 708 室研究生科报到,携带资格审 查材料原件进行核查。
( 一) 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应加盖学校 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 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含封面、照片页和注册页)。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 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 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 面考察,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 (每考生必备,限一页) 、科 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 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 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 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 内容及评分
( 一) 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 (含外语应用能力 考核) 不少于 20 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 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 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 ( 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 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 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 (实验) 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各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情况下按照初 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成绩也同分,则以外语成绩排序。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为不合格)。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 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 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 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前将纸质版体检表寄到我院研究生科,不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 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 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 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 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 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 申诉及监督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20-85253263
(二) 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电话:020-85253183
(三) 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2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各专业 (方向) 复试分数线
2.复试名单
3. 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 书
4.体检表模板
5.复试工作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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