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 接收推免生的范围为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的相关条件要求。
2.只接受本科为护理学专业的学生申请。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申请办法与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到我院指定邮箱,并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各1份,1-7 项是必备材料,原件是资格审查时出示):
(1)中大护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需有学校盖章页与有照片页同在一张A4 纸上)
(4)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6)本科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7)科研成果(已发表的文章、承担的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等)与获奖证书。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1)申请者须于9月23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2)申请者须于2022年9月29日16:3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我院将在申请者报名后1天之内审核。如果已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或参加我院免试生预报名及考核获得“优秀”资格,以及在夏令营获得候补资格的学生中,实际报读我院人数未达到要求,我院将从其他申请者中择优补充复试名单。复试申请者须注意复试通知,并及时进行系统确认。最终确定复试名单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8:00 前。
- 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如下: 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复复试,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初审与复试
1. 我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流程。如有特殊情况,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
2. 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学院研究生科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英语、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复试方式为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30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的考生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护理学的考生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学、护理教育、肿瘤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内、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
(2)英语口试满分为 30分,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具体内容可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认识和职业发展潜力;科研创新能力/应用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思想品质及心理健康状况;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复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我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根据专业生源情况以及结合学生意愿进行专业调剂。
四、待录取
1.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院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确定拟录取时间:我院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复试次日通知考生。考生需在收到我院确定拟录取通知当天17:00前,通过系统进行确认,过期不确认者当主动放弃拟录取意愿。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拟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五、复审与录取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大的附属医院或校医门诊部进行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大学生体检表(见附件 2、附件 3)。体检可在 2022年11月前完成,并将体检结果(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上须有体检单位公章)邮寄给我院(见通讯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2.中大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黎老师;咨询电话:020-87334851
办公/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 74号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08);邮编:510089
3.中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4111686
八、其他事项
1.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与《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若上级部门在 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附件:
1.中大护理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申请表
2.中大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在中大附属医院或校医
体检专用)
3.中大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