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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大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至诚教育 时间: 2022-3-21 17:08
标题: 中大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方向 代码 | 方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总分 | 政治/ 外语 | 业务课 一/二 |
080300 | 光学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280 | 50 | 60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2 | 电路与系统 | 280 | 50 | 60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280 | 50 | 60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69 | 不分方向 | 330 | 50 | 60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8 | 光电信息工程 | 360 | 50 | 60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 通信工程 | 360 | 50 | 60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3 | 集成电路工程 | 360 | 50 | 60 |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3 | 集成电路工程 | 320 | 50 | 60 | 退役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二)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 (代码) | 招生方向 (代码) | 总计划 | 已招 推免生 | 公开招考 计划 | 备注 |
光学工程(080300) | 光学工程(69) | 14 | 11 | 3 |
|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 电路与系统(02) | 5 | 2 | 3 |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3) | 37 | 24 | 13 |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 不分方向(69) | 23 | 17 | 6 |
|
电子信息(085400) | 光电信息工程(08) | 26 | 8 | 18 |
|
通信工程(02) | 33 | 13 | 20 |
|
集成电路工程(03) | 102 | 16 | 86 |
|
电子信息(085400) | 集成电路工程(03) | 1 | 0 | 1 | 退役士兵计划 |
电子信息(085400 | 集成电路工程(03) | 2 | 0 | 2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二、复试方式与时间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工作小组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请按照顺序将以上材料扫描放入“资格审查材料”文件夹中。
(二)复试补充材料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我院要求考生填写《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复试综合评价表》,表格包含以下内容:
1.学业成绩: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及排名(排名/人数)、奖学金获得等情况;
2.科研能力:论文发表情况、参加科研项目情况、获得专利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社会实践情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参加社会服务情况;
4.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情况。
表格填写的内容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顺序放入“综合评价材料”文件夹中。
提交材料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综合评价材料”和《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复试综合评价表》(PDF格式)压缩打包,按照“考生编号+专业(到具体方向:如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姓名”命名,并于3月24日15点前发送邮件至seityjs@mail.sysu.edu.cn。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500分,占入学总成绩的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按照学科(方向)分类,通过双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组别。面试专家组按照专业(方向)类别分组,每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组长对面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同一专业有多个面试小组的,由考生抽签确定复试面试组别。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请考生提前仔细阅读《中山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复试系统使用指南》,按照要求准备,遵守具体工作人员的指引。
1.学院安排专门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复试的相关事项,请考生确保预留在报考信息中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请致电020-39943320;
2.面试过程中确保预留在报考信息中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以便紧急情况联络使用(该手机不能出现在复试画面,仅供紧急情况联系使用);
3.提前打印并签署《中山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时按要求出示;并于复试结束后于3月30日前将原件邮寄至我院;
4.考生复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5.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本人和复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过程中,本人全程出镜,不得离开座位。考生五官清楚显露,以保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及全程实时监考,发际不得遮蔽耳朵,不得戴帽子、口罩等;桌面除笔记本电脑、鼠标、学院要求的其他物品(白纸和笔),不得出现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表、手机、水杯、笔袋、鼠标垫等)。
6.复试平台账号由本人严格保管,仅用于考生本人复试使用。
五、复试成绩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各招生学科专业/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四)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如出现拟录取考生不足的情况,从相近专业进入复试名单且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调剂录取。
(五)未被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和中山大学有关调剂的规定办理。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布
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一)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 020-39943320
(二)申诉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电话:020-39943312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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