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考研咨询师 发表于 2023-3-22 16:34:04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 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 (方向) 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我院各专业 (方向) 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 号
专业代码专业名 称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复试分数线备注
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100100基础 医学J2分子医学3005050160
2100200临床 医学04神经病学3005050160

3
100200临床 医学
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00
50
50
160
4100200临床 医学06皮肤病与 性病学3005050160
5100200临床 医学07影像医学 与核医学3005050160
7100200临床 医学14肿瘤学3005050160

8
100200临床 医学
34内科学(消化系 病 )
300
50
50
160
8100200临床 医学36内科学 ( 肾病 )3005050160
9100200临床 医学38内科学(传染3005050160



病 )
10100200临床 医学41外科学 (普外 )3005050160

11
100200临床 医学
43外科学(泌尿外 )
300
50
50
160
12100200临床 医学45外科学 (神外 )3005050160
13101000医学 技术82医学检验 技术3005050160

15
105100临床 医学
03临床医学(老年医 学 )
321
50
50
170

17
105100
临床 医学
05临床医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 生学 )
344
50
50
170

18
105100临床 医学
07临床医学 ( 急诊 学 )
315
50
50
170

19
105100临床 医学
09临床医学(全科医 学 )
315
50
50
170
20105100临床 医学13临床医学 (骨科学)3155050170

21
105100临床 医学
15临床医学(妇产科 学 )
315
50
50
170

24
105100临床 医学
18临床医学 (麻醉 学 )
315
50
50
170

25
105100临床 医学
19临床医学(临床病 理学)
315
50
50
170

26
105100临床 医学
21临床医学 (肿瘤 学 )
349
50
50
170

28
105100临床 医学
23临床医学(放射影 像学)
315
50
50
170

29
105100临床 医学
24临床医学(超声医 学 )
315
50
50
170




30
105100临床 医学
25临床医学 (核医 学 )
374
50
50
170

31
105100临床 医学
31内科学(心血管 病 )
315
50
50
170

32
105100临床 医学
33内科学(呼吸系 病 )
315
50
50
170

34
105100
临床 医学
35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 )
331
50
50
170

37
105100临床 医学
38内科学(传染病 )
315
50
50
170
38105100临床 医学41外科学 (普外 )3155050170

39
105100临床 医学
43外科学(泌尿外 )
335
50
50
170

40
105100临床 医学
44外科学(胸心外 )
315
50
50
170

41
105200
口腔 医学
01口腔临床 医学 ( 口腔内科学 )
315
50
50
170
专 项 计 划101000医学 技术82医学检验 技术2804545155 少干计划

105100临床 医学
23临床医学(放射影 像学)
295
45
45
165 少干计划

105100临床 医学
25临床医学 (核医 学 )
295
45
45
165 少干计划

105100临床 医学
44外科学(胸心外 )
295
45
45
165 少干计划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专业(方向) 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 (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

单。生源充足的专业 (方向) 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在 1:1.2 至 1:2 之间。3.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见附件 1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 (方向) 代码学科专业 (方向) 名称总计划已招推免生公开招考计 划备注
100100基础医学
J2分子医学11011
100200临床医学
04神经病学202
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1
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1
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808
14肿瘤学303
34内科学 (消化系病)101
36内科学 ( 肾病)101
38内科学 (传染病)101
41外科学 (普外)101
43外科学 (泌尿外)101
45外科学 (神外)101
101000医学技术
82医学检验技术101
105100临床医学
03临床医学 (老年医学)202
05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321
07临床医学 ( 急诊学)303其中 2 个是 七院指标


09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505其中 4 个是 七院指标
13临床医学(骨科学)404
15临床医学 (妇产科学)606其中 3 个是 七院指标
18临床医学 (麻醉学)606其中 4 个是 七院指标
19临床医学 (临床病理学)202其中 1 个是 七院指标
21临床医学 (肿瘤学)505
23临床医学 (放射影像学)707
24临床医学 (超声医学)101
25临床医学 (核医学)202
31内科学 (心血管病)505
33内科学 (呼吸系病)202
35内科学 ( 内分泌与代谢病)101
38内科学 (传染病)303
41外科学 (普外)10010其中 5 个是 七院指标
43外科学 (泌尿外)202
44外科学 (胸心外)312
105200口腔医学
01口腔临床医学( 口腔内科学)202
101000医学技术
82医学检验技术101少干计划
105100临床医学
23临床医学 (放射影像学)202少干计划
25临床医学 (核医学)101少干计划
44外科学 (胸心外)101少干计划




剩余指标、增补指标待分配
二、资格审查请复试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 17:00 前提供以下材料 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 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zdwyyjsk@mail.sysu.edu.cn 邮箱, 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专业-资格审查材料”,面 试核验身份时核对原件。( 一 ) 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2.初试准考证。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应加盖学校 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 “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 档单位公章)。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 失的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10. 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 承诺书。( 二 ) 复试补充材料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 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 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 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 内容及评分( 一 ) 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 (含外语应用能力 考核) 不少于 20 分钟。4.考核办法: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 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 ) 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 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1.综合评价 ( 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 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 占复试成绩的 60%)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 (实验) 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 ) 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 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初试成 绩也同分,则以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排序。 同分是指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仍相同。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 )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 3 )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 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 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 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 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体检结果于复试通过

后一周内完成,最迟须于 4 月 中旬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专业 (方向) 的 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 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 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 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 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 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3.附属第七医院 19 个招生指标,入学后学籍纳入附属 第五医院管理,在附属第五医院进行住培轮科学习。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 申诉及监督( 一 ) 咨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电话:0756-2528209邮箱:zdwyyjsk@mail.sysu.edu.cn( 二 ) 申诉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研究生科、监察科电话:0756-2528209、2528908( 三 ) 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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