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考研咨询师 发表于 2023-3-21 10:42:14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 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 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 号 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方 向 代 码 方向名称复试分数线备 注
总 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 083000环境科学 与工程01环境科学30050506060
02环境工程30050506060
2085701环境工程69不分方向33050506060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 按学科专业(方 向) 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 参加复试 的 考 生 名 单 。考 生 可 以 通 过 学 院 官 网 查 询(http://sese.sysu.edu.cn )复试名单(见附件 1)。3.各专业(方向) 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方 向)代码学科专业(方向) 名称总计划已招推免生公开招考计划备注
0830(01)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1688



0830(02)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1587
085701环境工程641945
二、资格审查请复试考生于3月23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zhengjy93@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 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一)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证号的考生, 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2.初试准考证。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 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 单位公章)。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 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 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 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二)复试补充材料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 面考察, 请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 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 并请填写《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附件 5), 作为复试综 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提交方式详见附件 4。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复试报到时将收取 复印件并将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 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方式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2.复试总分:500 分, 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 考核)不少于 20 分钟。4.考核办法: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 考生当场回答问题, 必要时, 复试小组成员 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二)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内容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 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1.综合评价(100 分, 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 分, 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 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60%)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 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 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各专业/招生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如果 初试成绩也同分,则以 “专业课”成绩排序。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 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 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 件 4。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 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 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 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 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 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 4 月7日前提交 (提交方式详见附件 3),不参加体检 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 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 生的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 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中山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 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2.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招 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 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 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 生网。3.本办法未尽事项, 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 020-39332686邮箱: zhengjy93@mail.sysu.edu.cn(二)申诉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020-39332741(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020-84111686 ,020-84113696邮箱: 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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