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数学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
中大数学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 本学院根据《中大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院推免生接收办法,具体如下:一、申请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八)本科为数学、统计、信息计算科学专业或其它相近专业。二、申请办法与流程(一)申请材料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 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已参加过我院2022年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面试的推免生,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以下报名、复试、录取操作程序: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夏令营学生不用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1)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2)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三)本院将视具体的录取情况可能安排其他批次复试,具体复试安排将在我院网站公布。三、初审与复试(一)资格审查本院将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二)复试安排1、复试形式:远程在线面试2、复试安排(1)分值:100分为满分。(2)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分为“专业及综合能力”(70分) 和“外语应用能力”(30分)两部分。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3)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4)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5)本院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3.调剂如考生如原报考学科方向未能录取,可申请院内不同专业调剂。原面试成绩有效,无需重新面试,本院对调剂申请进行择优选择。四、待录取(一)排名规则:符合中大推免生接受条件的考生,各一级学科,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专业及综合能力” 成绩排序。(二)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三)未录取直博生可自动进入对应专业的硕士生复试排名;(四)及格者择优录取,以下情况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3、体检不合格者。4、政审不合格者。(五)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请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五、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大的附属医院或校医门诊部进行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体检可在 2022年 10月底前完成,并于11月20号前将体检结果(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上须有体检单位公章)邮寄给我院(见通讯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六、复审与录取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七. 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老师(2)联系电话:020-84115534(3)邮箱:sxxyyjs@mail.sysu.edu.cn(4)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新数学楼208室 数学学院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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