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考研论坛 发表于 2021-3-23 14:41:27

中大农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中大农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
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
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
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3.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于 3 月 23 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
送邮件至 liuxj83@mail.sysu.edu.cn 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
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
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
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
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9.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
报告。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
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
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
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
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
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
1.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
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
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
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
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
分值的 60%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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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
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
查处理。

五、信息公布
招生工作信息上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将在学院
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
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
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
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农学院 刘老师、李老师电话:020-39332299
邮箱:liuxj83@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农学院
电话:020-39332218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农学院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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