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公共卫生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 我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如下:
序号专业代 码 专业名称方向 代码 方向名称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政治外语卫生综合
1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370 50 50 170
2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70 40 40 160
3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对口支援) 270 40 40 160
4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7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单考) 300 40 40 160
5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310 50 50 170
6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30 50 50 170
7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310 50 50 170
8 1004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5 卫生毒理学 310 50 50 170
9 105300 公共卫生 01 公共卫生(全日制) 310 50 50 170
10 105300 公共卫生 02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 310 50 50 170
11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9 不分方向 310 50 50 170
2.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0216\wps1.png(方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 1)。 3.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0216\wps2.png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100405 卫生毒理学716
105301 公共卫生(全日制)83182
105302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35035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945
二、资格审查请复试考生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daiweiho@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 “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一)资格审查材料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 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2. 初试准考证。3.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5.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6.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
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7.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8.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9.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二)复试补充材料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方式1.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2.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3.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4.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二)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 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1. 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备注:同等学力加试由招生单位综合考核;管理类联考复试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 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2. 各招生学科(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值的 60%为不合格)。 五、信息公布将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 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1.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 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术与教务办公室电话:020-87330519邮箱:daiwh@mail.sysu.edu.cn(二)申诉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党委电话:020-87335613020-87330725(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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