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1.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复试分数线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 070800地球物理学 01固体地球物理学 300 50 50 60 60
2 070900 地质学 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300 50 50 60 60
02地球化学
0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04构造地质学
05第四纪地质学
3081400土木工程 01岩土工程28050506060
4 085700资源与环境 02地质工程与地质灾害 280 50 50 60 60
2.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待公布)。3.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学科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名称总计划已招推免生公开招考计划备注
070800地球物理学954
070900地质学291019
081400土木工程422
085700资源与环境48147
二、资格审查请复试考生于 3 月 23 日 17:00 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 haoy3@mail.sys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一)资格审查材料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 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 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2. 初试准考证。3. 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 理 方 式 详 见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4.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5.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6. 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7. 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认证报告。8.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 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9. 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 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 书面报告。10. 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交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 成绩单和学术论文。11.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复试补充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含本科毕业论文)、竞赛 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扫描到一个 PDF 作为佐证
材料一并发送。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一)复试方式1.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2.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占入学总成绩的 50%。3.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4.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 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二)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内容原则上应由综合评价、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1. 综合评价(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 60%)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
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 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三)考核评分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复试成绩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 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2. 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3.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 60%为不合格)。(3)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信息公布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分学科专业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 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 一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4. 研究生院将根据上级统一工作安排开通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拟录取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5.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一)咨询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56-3668304邮箱:haoy3@mail.sysu.edu.cn(二)申诉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756-3668240(三)监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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